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保护——正在进行时

时间:2023-04-28
来源:
作者: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举办一年一度的宣传周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全级次企业应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增强全员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施行, 2018年12月29日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进行第四次修正。《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劳动者健康,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一、什么是职业病?

    我们所称的职业病是指法定职业病,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非所有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都是职业病,只有纳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才是法定职业病。因此,一般意义上的颈椎病、肩周炎等大家平时认为的“职业病”,只能称之为“职业相关疾病”,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职业病。

    二、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职业病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分别是: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防治事关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们在此提醒各位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职业病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18 16:09:16